关于印发《2021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 苏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4-24 浏览: 设置 作者:  编辑:吴垚  审核:

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省项目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
苏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各高校项目管理办公室:

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的地方项目。现将《2021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实施 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关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 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9号)、《关于 实施2017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的意见》(团苏委联 〔201723号)、《关于深入推进“苏北计划”助力苏北乡村 振兴的实施意见》(团苏委联〔20191号)文件精神,认真落 实方案要求,做好宣传动员、招募选拔、培训派遣、管理服务 的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21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各项任务。

                                    



                               








2021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实施方案


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以下简称“苏北计划”) 是由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团省委共同组织实施,引导当代大学生以志愿服务的方 式到基层去建功成才的一项长期项目。经研究,2021年“苏北 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工作内容

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推荐、选拔面试、体检培 训和集中派遣等程序从我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省级招募 700名志愿者,到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五市所辖县 (市、区)的村(社区)、乡镇(街道)从事为期1年的基础 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础社会管理及 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需要的工业、经济、法律、外贸、村 务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此外,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开展地方志愿者项目 省级代招试点,试点为期一年,采取享受同等政策、地方政府 承担费用的模式试点开展;在符合条件的高校与县(市、区) 试点招募助力乡村振兴校地定向志愿者,推动“校地对接”, 更好地助力苏北乡村振兴。


宣传口号

1. 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2. 因为这个选择,江苏的明天更加美好;因为这个选择, 我们的青春更加壮丽;

3. 用一年不长的时间,做一件终身难忘的事。


、工作步骤

一) 申报审核服务岗位

4月初,由各服务县(市、区)项目办申报服务岗位。教育 岗位要尽可能保持连续性,形成接力机制。岗位信息和数量由 省项目办审核并录入“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


二) 宣传动员

4月中旬,运用当代青年所接受和喜爱的网络、移动传 媒等新媒体,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手机报、个人 邮箱、微博、微信等,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等多 种形式,全面、准确、及时发布“苏北计划”相关政策和动态 信息。要增强新闻敏锐性,积极争取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单位 的支持,坚持重在策划、重在基层,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 招募录取

1. 报名审核

1) 网上报名。419日至516日,报名学生登陆江 苏共青团网http://www.jiangsugqt.org "苏北计划报名管理 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2) 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 中下载并打印《“苏北计划”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3) 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 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17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

4) 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 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并于5 23日前完成全部审核工作。


2.选拔

1) 选拔标准。面向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共党 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有志愿服务 经历的优先。

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苏北计划”的, 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奖学金的方式鼓励应 届毕业生参加“苏北计划”。

2) 面试。面试分学校面试、提前批次面试和省项目办集 中时段面试三部分。

520日前,各高校项目办根据报名情况,协调学校教 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 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进行心理测试,根据 考察和测试结果在“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中填写高校审核 意见。

521日至527日,各市项目办根据项目实施需求和 系统报名情况,以项目为导向,进行提前批次面试。

5月底至6月初,省项目办组织集中时段面试,省项目办 组织集中面试,确保完成招募指标。集中时段面试或因特殊情 况导致更换面试形式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 统一体检。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参加体检。620日前, 在宁高校由省项目办统一体检;苏北五市由市项目办统一组织 体检;其余各市由省项目办指定一所高校(按往年惯例)牵头 体检。志愿者体检应选择在三级乙等(含三级乙等)以上医院。 体检结束后,应由牵头单位将体检单汇总至省项目办。

本着对志愿者和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各市项目办和高校 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体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体检 质量。如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省项目办将予以通报, 并扣减体检经费。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 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负责体检单位承担。

4) 公示。6月下旬前,高校项目办公布体检通过志愿 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项 目办。

5) 录取。6月下旬,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 取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 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6) 督导检查。6月上旬,在志愿者选拔录取阶段,省项 目办将到各地、高校对招募选拔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 招募工作流程中体检、公示等重点环节。

7) 审定确认。6月下旬,省项目办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 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8)报送总结。6月下旬,高校项目办将志愿者报名表和 招募工作总结一并报省项目办,作为评估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培训派遣

7月下旬,省项目办举办大学生志愿服务集中培训及出征仪式,派遣志愿者赴苏北五市参与志愿服务,并签订服务协议。


、政策支持

参加“苏北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还享受以下政策:

1. 服务期间省财政给予志愿者每人每月1800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550元交通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等保险。

2. 志愿者服务期间,参加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由服务所在地“苏北计划”项目办负责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并代扣代缴个人缴费 部分。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缴费基数为其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低于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按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

3. 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所在学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落户等政策。

4. 服务期间可以兼任所在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青年中心主任,经有关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社区)主任助理等职务。

5. 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向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生活 保障。服务单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等各项因素,可给予志愿者相应的生活补贴。

6. 服务期满1年,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做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的证明,同时授予江苏省志愿服务纪念奖章,表现优秀的推荐参加全国和省级相关奖项的评选。

7. 志愿者在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连续计算工龄。

8. 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 服务期满2年内,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 可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报考江苏省公务员职位;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报考江苏省面向志愿者专门定向招录的公务员职位。

10. 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本人自愿,且符合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条件的可推荐作为选聘对象。

11. 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普通髙职(专科)或以上的志愿者,可以申请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

12. 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苏北计划”志愿者,纳入高 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其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 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 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 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3. 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苏北计划”志愿者,由各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 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 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 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苏北计划”志愿 者进行重点帮扶。

14. 地方志愿者项目省级代招试点按照“苏北计划”标准招 录志愿者,纳入“苏北计划”统一管理,志愿者年度补贴、保 障费用由试点地方政府负担。各地申请地方志愿者项目省级代 招试点须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年度预算,年度实施规划由相关 市项目办提前报省项目办审批。经省项目办审批的地方志愿者 项目省级代招试点入选人员,在升学、就业、工龄计算等方面 与原有“苏北计划”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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